
河北省省长许勤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上,许勤省长作出批示: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的通知精神,及早制定方案、及早动员、及早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扎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通知》要求和许勤省长批示精神,我省安委会认真谋划,严密组织,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逐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7月20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李谦副省长对大检查工作作了动员讲话,要求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在明确重点、全面整治的同时,强化督导检查,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四不两直”等形式,对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检查。7月21日,省安全监管局召开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宋文玲局长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召开本级的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发动。
二是制定严密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省安委会精心编制《河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将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纳入检查范围,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步骤等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我省方案提出了“五个突出”检查重点,即: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矿山、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各地安委会和各行业部门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立足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精准施策,全部制定了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省政府成立了以许勤省长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随后,各级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省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了部分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机构。各级领导小组多次以调度会等形式,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实时调度,并深入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四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加大大检查期间的执法力度,8月4日,河北省安监局党组研究通过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提高行政执法(执法处罚)质量通报办法》,以通报、奖励、考核、约谈四项措施提高执法力度与执法质量。全省各级各部门在全面排查摸底基础上,着力强化和落实各项措施,迅速行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大力开展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止2017年8月9日,全省共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13起,关闭取缔非法企业431家,停产整顿253家,排查重大隐患27项,已整治12项;行政处罚390.7万元,联合惩戒失信企业6家,有效发挥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作用。